湛墨書藝會組織章程
總則
一、本會為孟庸先生所創。
二、本會定名為「湛墨書藝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本會會址設於高雄縣橋頭鄉中崎村中崎路十六號。
四、本會成立於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九日。
宗旨
本會以結合孟庸師生研究書法藝術,發揚傳統文化為宗旨。
會員權責
一、凡孟庸師生並提出作品經本會評議委員審查通過者,得成為本會會員。
二、會員入會後有參與本會所舉辦各項活動之權益、亦有繳納會費及遵守議事規則及按時出席聚會之義務。
三、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五百元,常年會費新台幣壹仟元。
四、會員入會後,凡違反左列各項事實之一者,得由會員檢具事實,經評議委員會提會員大會通過後予以除名或暫停會籍改列會友,會友的於會籍消失原因消除後恢復該會籍。
一〉違反本會宗旨及有損本會名譽者。
二〉無故不出席本會所舉辦之重要聚會,連續二次以上者。
三〉不繳納常年會費者。
組織與活動
一、本會由孟庸師擔任名譽會長外,另設會長、副會長各一人,屬義務職,由會員相互推選,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之。
二、本會會長綜理會務,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案及負責各項文件簽批、決策並對外代表本會。
三、本會副會長得協助會長綜理會務。
四、本會得設總幹事一人,由會長遴聘之,另設副總幹事、總務組長、研究組長、文宣組長、展覽組長、活動組長各一人,幹事若干人,由總幹事遴選經會長同意後聘任之,均屬義務職並協助會長處理會務及與會長、副會長共同擔任本會評議委員。
五、本會設顧問若干人,由會長聘任之。
六、本會活動方式:
一〉每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舉辦雅集由會長定期召開。
二〉視實際情況舉辦展覽。
三〉聘請書法名家、前輩指導或參觀訪問。
七、本會每年招開會員大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員大會由會員三分之一人數連署請求會長召開之。
八、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會員大會決議修訂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