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我是老鼠 筆記日期:2004年3月5日 |
|
|
鼎泰豐位在信義路上,目前正在進行捷運工程,我想附近的下水道大概都因為捷運工程而被大大的翻了一遍吧! 所以,就算眾目睽睽之下,一隻老鼠在大馬路上表演小跑步,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或許這隻老鼠的家被毀了,牠的身上背著小花布包,包包裡面是牠的全部家當,前途茫茫,唉呀!可憐的小老鼠,該到哪裡去才好啊! 我想起了《我是老鼠》一書當中,一位小男孩在晚上十點整,到老鞋匠鮑伯的家去敲門,鮑伯問小男孩:「你是誰?」小男孩說:「我以前是老鼠。」怎麼樣?你的好奇心是否被挑起來了呢?小男孩以前是老鼠,為什麼現在是小男孩?搞不清楚了吧? 翻開《我是老鼠》三第一頁,就是「鞭擊日報」的消息,高貴的王子在舞會當中愛上了神秘的姑娘,並且決定跟這位美麗的姑娘結婚。 這樣的情節是否讓人想到灰姑娘的故事呢?沒錯,從灰姑娘的情節去聯想,這個故事就有了頭緒,好唸多了。 我想,這位作者──菲力普.普曼(Philip Pullman, 1946-)一定是業餘的社會學家,他對於社會不公平的,不正義的現象都會批評。 第二份鞭擊日報,報導了為了皇室的婚禮,皇宮正大力翻新,菲力普寫道──沒錯,這樁工程要花一大筆錢,沒錯,這筆錢出自你我口袋。 第三份鞭擊日報,報導了曾經是老鼠的小男孩──羅傑,被體罰的後續報導,不過我有些愚鈍,所以我搞不清楚菲力普到底是贊成體罰呢?還是反對?他寫著──繼續鞭打吧!那些所謂的專家說體罰殘忍,真是軟弱無能,根本幫不上忙。抽打小孩一頓,根本對他們無傷。 第131頁的鞭擊日報更精采,關於羅傑被小偷頭子誘拐,參加小偷集團,潛入〔死水公爵〕宅抵行竊,事跡敗露之後,除了羅傑逃進地下道躲藏之外,所有小偷都被逮捕。鞭擊日報如此批判──犯罪率升高,都得怪老師沒教好學生;老師抗議說,因為師道蕩然無存,所以得怪家長;家長也有話說,因為傳統家庭面臨危機,而且沒人樹立道德形象,所以得怪教會;教會也不甘平白無故被扣帽子,所以樞機主教也發表高見說,這一切壞事都得怪政府。如果你看到這裡,也點點頭表示同意,那表示你───落伍了,怪社會怪老師怪教會或者怪政府,都是LKK的行為,菲力普說,關於青少年犯罪增加問題,簡單啦,這一切不都是小孩子做出來的好事嗎?所以誰都不能怪,都得怪孩子。 羅傑的問題,最後還是得由第一頁就上場的神秘姑娘來解決,這是外國作家最擅長的〔伏筆寫法〕,反正,我常常想像,外國作家都喜歡拼圖,他們把故事寫好之後,就一段一段拆開,把文稿舖在他們豪華的書房地板上面,重新編排順序,最重要的是給整個故事找一個看起來一點都不起眼的〔伏筆〕。 因為外國作家比較有錢,所以他們賣一兩本書就可以擁有豪華大書房,可以在寬闊的地板上進行拼圖遊戲。如果我也有一個豪華寬闊的大書房,可以讓我把文稿拆開,進行拼圖遊戲,可能我的童話會更精采,也說不一定。 一位經營秀場的〔踏死骨先生〕,他看中曾經是老鼠的羅傑,認為羅傑可以扮成噁心的鼠仔,在秀場裡表演噁心的戲碼,為他賺錢,所以他千方百計把鼠仔騙到手,設計表演內容。看到這裡,我突然想起,這和我的〔飛翔老鼠〕裡面的某段情節頗為相像。
雖然我這篇故事的寫作時間,遠在菲力普寫我是老鼠之前,但是人家把「踏死骨」如何利用「羅傑」賺錢的細節寫得逼真又傳神,讀者讀過故事之後,對踏死骨先生恨之入骨,巴不得拿根皮鞭把「踏死骨」給狠狠的〔鞭擊〕一番,我呢,輕描淡寫輕輕帶過,連「好想賺先生」收了錢,卻找不到老鼠小姐菲力蒲,結果有沒有退錢給大家,或是有沒有被大家海扁一頓都沒有交代。也難怪人家是世界級作家,我只是個坐在家裡發呆的〔坐家〕。也難怪人家有豪華大書房,我只有小小的書桌一張。 不過,想到我的飛翔老鼠名叫〔菲力蒲〕,而《我是老鼠》的大作家名叫〔菲力普〕,還頗有異曲同工之妙,這讓我有股莫名其妙的興奮之感,說不定我跟他,上輩子是好朋友,一起在〔哈洛德百貨〕的咖啡座上喝過咖啡,聊過是非呢!呵呵! |
|
| 延伸閱讀: | |
黑暗元素三部曲(套書) |
|